乐寇

《无尽的雨》接上

“哟,小三爷,想什么风流往事呢?你这脸上表情变换的,都可以做表情包了,平时我跟你说话连个眼神都不给我~”瞎子说着在我面前打了个响指,我猛然回过神。“小天真,只要你一声令下,哥们几个这就抄家伙陪你去炸门!”“我倒是想啊,”没说出口的,大家都懂。我当然想他回来,为了他回来后能有稳定的工作生活,我从两年前开始洗白家业,但船大调头难,现在在我手下靠倒斗过活的伙计太多了,若强行解散,不定会引起怎样的风波,于是现在的吴家同时经营着黑白两道的生意,黑道自然还是倒斗,和小花秀秀合作,从下斗出货到明器销售乃至与条子周旋都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,我把黑道这边的大部分事情都交给了皮包总管,他跟我这些年,也算是知根知底。至于白道那边,我寻思着有什么行当,能代替倒斗成为小哥的新工作,有天皮包跟我开玩笑:“爷,等哪天张爷回来了,您让他教教我们拳脚咋样啊?”我心下一动,于是便有了如今的麒麟堂——一家综合搏击健身会所。请些教练教教散打呀泰拳什么的,最近越来越多人好这个,因为能塑形和防身,在女孩间也不乏人气,想着小哥抱着双臂走在学生间教他们比划拳脚,偶尔潇洒地示范。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、崇拜他、记住他,他可以住在我现在的公寓里,清晨醒来看见的是干净明亮的窗帘,浸透着阳光的香气,而不再是阴冷的墓道;早饭豆浆蒸腾的热气会在他眼睫上凝成水滴,我可以开着新换的奔驰送他去上班,晚上到麒麟堂门口接他,摇下车窗,看他一边擦着薄汗,露出洁白的额角,一边静静地向我走来,拉开副驾驶的车门,身后是一群迷妹迷弟热情的声音:“张教明天见!”......我都觉得自己挺变态的,想象里的细节那么清晰,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丰满,小哥乌黑柔软的鬓发、线条优美又充满力量的小臂,被薄茧覆盖的修长指节、藏蓝帽衫上开了的线头、长长留海下眼里的星子......这种婆婆妈妈的幻想,成了我近些年来唯一的乐趣来源,想着想着,嘴角就不自觉勾起弧度,心里却泛起一阵阵酸楚。胖子每次见我这样都叫我能不能别笑得那么猥琐,去他的,老男人最后的乐趣,哪儿能叫你就这么剥夺了?

麒麟堂店面装修的那些日子,我几乎天天去看,从正午站到斜阳夕照,还把管这事儿的伙计吓得发了高烧。这一切,其实都只是我赖以自我安慰的手段。心里的那个声音像一根刺,我必须干点什么才能忽视它时刻叫嚣的痛楚。

它说:“也许,他回不来了。”

在我没有去青铜门接他之前,我可以百般哄骗自己,沉溺于描绘未来,门被打开前,有无数种可能,而一旦打开,便非生即死。不愿承认,我前所未有得害怕,害怕现实连我仅存的幻想的权利,都一并夺去。

胖子他们懂我,却不笑我,毕竟都是曾经一步步血淋淋地走过来的,终究还是要面对的,这个道理,这些年我早就懂了。

“好。”我长出一口气坐直身体,“终极结束了,所谓的不到十年不能进青铜门,否则会被地狱烈火焚烧这码事儿也就不做数了。等我回去料理一下公司的事情,下个礼拜,咱们就走,小花秀秀瞎子忙就不用,”“哟,小邪这么快就嫌我电灯泡了是怎么的?告诉你,我这次还就去定了,瞎子,你也给我一块儿去听见没?”小花很不爽地打断了我,“诶!唯花爷是从!花爷的命令就是我的圣旨!花爷的,”“闭嘴!”我无奈地摇了摇头,又看向胖子,他一脸“你知道该怎么办”的表情。再客套,便显得生分。“吴邪哥哥,我就不去了,我还要给起灵哥哥准备接风大礼呢!”秀秀把“接风大礼”咬得很重,笑得我瘆得慌,问她她只道保密,等良辰吉日我自然会知道。“那我这就提前谢谢你了。”

外面的雨越来越大,水珠顺着酒吧的玻璃窗蜿蜒流下,映着七彩的街灯。按说人类能看见这么丰富的色彩,总该觉得世界很美吧,可我总觉得,在这繁杂的色彩里,唯独找不到心里的颜色,真是件徒增寂寞的事。还不如眼中只有黑白两色——长白上融不去的白,和你眼中化不开的黑。最近动不动就爱感慨,大概是老了吧。小酒吧里流淌着悠扬的旋律,歌声沙哑悠远,像声嘶力竭的诉说。那道横在我脖颈处的疤,把我的声音也变得沙哑,秀秀曾经安慰我:“你这可是烟嗓,很多人想要还没有呢!”是啊,我想舍弃的,我所厌恶的是别人珍惜的,所以小哥,别轻易舍弃自己啊,因为还有我在珍惜着,一定等我,我来接你了。

无尽的雨

落在我心上

让我忘记 

所有的恨

所有的悲伤

没有你我找不到方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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